广州12月20日电 记者20日从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下称“广东高院”)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截至12月15日,该省法院共审结涉黑恶案件共计612件,惩处犯罪分子2673人,一批民众反映强烈和社会广泛关注的黑恶势力团伙依法受到严惩。
今年以来,针对把持基层政权、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强揽工程、欺行霸市、操纵经营黄赌毒、非法高利放贷等民众反映最强烈的10类黑恶势力犯罪,广东法院依法严惩黑恶势力犯罪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对220人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其中吴祝游、陈实宣等黑恶势力犯罪首要分子判处死刑,重刑率达42%。依法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综合运用追缴,没收、判处财产刑等多种手段,对1900余名黑恶犯罪分子判处财产刑纍积人民币2.02亿元,铲除黑恶势力的经济基础。坚决打掉黑恶势力“关系网”“保护伞”,依法严惩黑恶势力“保护伞”案件17件,向纪检监督部门移送民众举报和工作排查发现的涉“保护伞”问题线索35件。
据了解,在审理涉黑恶犯罪案件过程中,法院严格公正司法,强化证据意识、程序意识,确保依法、准确、有力惩处黑恶犯罪。3月23日,广东高院与司法厅联合印发《关于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细化刑事案件审判阶段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措施,加强人权司法保障。今年以来该省涉黑涉恶一审案件辩护率达92.5%,同比去年显著提升。
广东高院副院长杨正根表示,法院将紧盯市场秩序、项目建设、房屋中介等重点领域,以及城乡结合部、村改社区等黑恶势力容易染指的地方,严惩危害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涉黑恶犯罪。同时,结合反腐拍蝇,深挖涉黑案件背后的“关系网”“保护伞”,确保扫黑除恶与打“伞”除“网”双管齐下,同频共振。中新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