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政部“禁枪令”为期1年 同时规定除特殊情况外禁止在公共场所携带枪支

本报讯(小暖编译)12月20日,泰国内政部秘书兼发言人黛素丽宣布,根据12月19日泰国政府宪报刊登的第3877/2566号命令,泰国政府已于12月19日发布公告,暂时禁止发放携带枪支许可证(第12类),为期一年,自2023年12月20日起至2024年12月19日止。
这一决定的出台,是基于近期在公共场所携带枪支并引发的恶性事件,这些事件对民众的生命、身体和财产造成了严重威胁,引发了社会恐慌,破坏了社会公共秩序。
为了维护公共秩序和安全,减少犯罪活动,控制局势,使国家恢复正常秩序,政府决定颁布这项临时禁令。
禁令还规定,除特殊情况外,禁止在公共场所携带枪支。但是,对于在执行任务过程中被授权携带枪支的官员或个人,以及负责维护公共秩序的官员如军人、警察、政府官员等,以及在协助政府工作过程中,有理由需要并使用的公民,该禁令并不适用。
泰国政府表示,这一措施旨在保护民众的安全和社会的稳定,希望大家能够理解并遵守这一禁令。同时,政府也将加强执法力度,确保禁令得到有效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