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湄年龄是否超过宪法规定引起争议 任职资格审核小组坚持符合规定

本报讯(综合编译报道)12月12日,泰国上议院召开了一场重要的会议,主要议程为投票批准宪法法院院长的候选人。经过激烈的讨论和严谨的投票流程,最高行政法院副院长苏湄•洛军乍能最终以207:3票绝对优势,成功获准为泰国的新任宪法法院院长。
会议由上议院第二副议长素帕猜主持召开。在进入封闭会议和投票阶段之前,上议员彻伦猜提出了一个关键问题,即候选人的年龄是否符合《宪法》和《宪法案件审议法》的相关规定。他指出,苏湄副主席的年龄已经超过了68岁,是否符合宪法法院院长的年龄上限规定。法案规定宪法法院院长的年龄在被遴选之日必须年满45岁且不超过68岁。
对此,审核小组成员、上议员巴瑟认为,苏湄的任职资格并不违宪。他指出,苏湄出生于1955年9月16日,在被提名之日并未达到68岁的年龄限制。因此,他坚持认为苏湄的年龄应该在被提名之日而非批准之日进行界定。
与此同时,上议员甘扎纳叻也表示,上议院委员会已经对苏湄的资格进行了审查,现在是上议院投票环节,需要确定的是批准还是驳回。
随后,素帕猜副议长宣布了投票结果。
最终,苏湄以207票赞成、3票反对、4票弃权的绝对优势成功获准成为泰国的新任宪法法院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