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6月9日举行上议员县级选举 称已做足准备应对宪法诉讼结果

本报讯(南云编译)2024年6月7日,泰国中央选举委员会(中选会)委员会议作出决议,决定不推迟上议院议员选举,上议员县级选举仍安排在6月9日举行。此前,宪法法院受理了关于2018年起颁布实施的《上议员产生办法》中的4条规定,是否与现行宪法第107条有冲突的宪法诉讼。
中选会主席易提蓬在中选委会议后表示,中选会做出不推迟上议员选举的决定,原因是现在暂不存在需要延后选举的充足理由,如果宪法法院裁定认为上议员产生办法违宪,中选会必定会遵照判决执行,不担忧到时候有人投诉并导致选举被裁定无效。他说,到目前为止,中选会的一切工作都是依照法律的明确规定开展,可以肯定中选会不存在从事与法律规定不相符的工作。
据悉,6日有媒体报道,中选会办公室向中选委提交了两种备选方案,其一是中选委根据《上议员产生办法》第35条规定宣布推迟县一级的上议员选举,以等待宪法法院对《上议员产生办法》4条规定是否违宪的裁决结果产生。评估认为,如果宪法法院裁决认为存在争议的4条规定中,“上议员参选人可以给自己投票,但总投票支持的候选人数不得超过1人”的规定违宪,可能会有参选人向中选会督察员投诉,并向行政法院起诉,这可能影响到整个中选委以及上议员参选人,并最终导致整个上议员选举被判决无效。如果上议员选举被判无效,则整个中选委都将会被追诉,并被要求赔偿举办选举造成的损失。
另外一种办法是,中选会继续按原定时间表推进上议员选举。且需要看宪法法院最终裁决情况。如宪法法院裁决《上议员产生办法》4条规定不违宪,则上议员的选举可以在宪法法院判决后7天启动,但如果宪法法院裁定4条规定违宪,则必须要对《上议员产生办法》进行修订,这将需要比较长时间,而在此之前,现在的上议员仍将履行看守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