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2024年5月9日),国家预防腐败委员会办公室(NACC)委员会秘书长那为提差作为国家预防腐败委员会办公室(NACC)代表发言人组织召开了新闻发布会,公布了此次案件的最终结果,就塔里特的腐败和贪污的不当行径的处罚,和对此案件的最终判决。在长塔里特担任特别案件调查部部长期间非法拥有所有的财产做出了处理方案,特别案件调查部和法院下令将价值4463.0426万泰铢(折合人民币约892.60852万元)的财产归该泰国政府所有。
国家预防腐败委员会办公室(NACC)决定指出塔里特在担任特别调查部部长期间资产异常的罪行。根据事实调查(第一个案件),资产异常或资产异常增多。塔里特在担任特别案件调查部时,以沃拉萨蒙、皮亚雷克、宋猜、和皮亚塔纳瓦特有限公司的名义获取非法财产,其名下的资产异常多,资产异常增多,债务异常减少。民事法院对国家预防腐败委员会办公室(NACC)向总检察长提交听证会(第一个案件)的案件作出裁决。
2018年9月27日,被告的所有财产被没收,被告的不正当巨额资产,累计总价值34179.781158万泰铢(折合人民币约6835.956232万元),连同该等财产所产生的金钱或财产的利息,均归国家所有。
根据一审调查结果,警方有合理的理由怀疑被告塔里特•彭迪特还有其他非法资产。被告以苏蒂玛、警察中校伊蒂波、伊蒂波等人,以及被告的配偶沃拉萨蒙的名义,使用了万塔纳和穆罕默德的名字从奥西里斯有限公司购买了大量金条。因此,国家预防腐败委员会办公室(NACC)委员会会议决定下令对被告塔里特进行调查。在塔里特担任特别案件调查部部长时非法所得了巨额财产,所以将塔里特的巨额资产归属于了第二个案件,因此下令审理第二个案件的资产清单与被调查的财产不同,民事法庭已经对第一个案件作出了判决。
对于第二个案件的审议结果,国家预防腐败委员会办公室(NACC)审议并塔里特在担任特别调查部部长时,资产异常,拥有大量不正当资产、资产异常增多、债务异常减少,在没有任何可索赔理由的情况下获得资产。利用职权便利谋取利益,总价值5351.2096万泰铢(折合人民币约1070.24192万元)。会议决定向总检察长提交报告、听证会陈述、文件、证据和意见,以向具有管辖权的腐败和不当行为的刑事法院提出申请,该法院有权命令将异常增加的资产归国家政府所有。
现在二审判决结果为,刑事法院于2024年3月19日对被告总检察长塔里特的腐败和不当行为作出了民事判决,要求塔里特将非法所得的巨额财产归国家所有。2022年第1个黑色案件和2024年第1个红色案件涉及到 被告总检察长塔里特以及反对者共有6人,这六人非法集资总计价值4463.0426万泰铢(折合人民币约892.60852万元)的巨额资产,根据1999年《反腐败组织法》第4条、第83条,2018年《反腐败组织法》第4条、第125条,判定由非法集资所得的财产产生的金钱或财产的利息归国家政府所有。
*本新闻稿翻译由国家反腐委员会(NACF) 资助。
来源:https://www.nacc.go.th/categorydetail/2018083118464105/202405091326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