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卖家向泰国消费者销售低价值产品需按7%税率缴纳增值税 预计将下月初明确具体执行细节

本报讯(马世香编译)财政部常务次长拉旺•桑萨尼近日透露,关于对价值不超过1500泰铢的进口货物(低价值货物)征收增值税(VAT)的指南,海关和税务局正在抓紧完善部级规定,预计将在五月初明确具体执行细节。
据悉,该部级法规将规定国内外的线上平台以及法律框架下的所有相关方,均有义务向税务局登记并缴纳增值税,这包括外国卖家向泰国消费者销售低价值产品时,需按照7%的税率缴纳增值税,并须按月向税务局提交相关报告。此举预计将于五月份内正式生效。
此前,泰国对价值低于1500泰铢的进口货物实行免征7%增值税的政策,这是基于亚太经济合作框架的规定,旨在促进区域贸易和市场开放。然而,随着电子商务业务的迅猛增长,最低关税的设定在全球范围内引发了争议,泰国政府也决定对此进行调整。
拉旺常务次长表示,此次税收调整是一项短期操作,旨在对符合条件的进口产品征收增值税。同时,税务部门也在加紧修订《税务法》,以解决长期或永久性的税收问题。修订工作需要时间,但政府将努力确保税收征管过程的高效性和公平性。
近年来,大量中国进口商品涌入泰国市场,泰国企业家普遍要求确保纳税的公平性。自2018年起,泰国已经提高了最低免征关税的价格标准,从1987年的500泰铢提高至1500泰铢。但当免税货物的最低价格豁免时,进口货物的增值税便不再适用。国内企业家呼吁从生产和销售商品的第一泰铢起就缴纳增值税,以实现纳税的公平性。
据财政部报道,对价值低于1500泰铢的进口商品征收增值税,预计每年能为政府带来约180亿泰铢(约人民币36亿元)的收入。
此举不仅有助于增加政府财政收入,更重要的是,它将使泰国中小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处于更加公平的地位。
此次税收政策的调整基于国际协议,符合国际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的税收机制。通过平台(供应商征收模式)征收增值税,是全球范围内开始强制实施的支持电子商务扩张的机制。此举将有助于规范跨境电商行为,促进国际贸易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