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在10个旅游府治旅游区/县展开试点 四星级以上、雇员超过50人酒店率先试行

本报讯(综合编译报道)4月2日,泰国劳工部长披帕宣布,内阁会议已通过第22次工资委员会会议的决议,决定在10个旅游府治中的酒店业务试行新的最低工资标准。此举旨在提高旅游业从业人员的收入水平,并作为即将到来的宋干节期间的一份特别礼物。
根据决议,新的最低日薪标准定为400泰铢(约合人民币79元),将在指定的10个旅游府治中的四星级及以上、雇员超过50人的酒店业务中试行,该政策将于2024年4月13日正式生效。
此次试行的10个地区包括曼谷的巴吞旺区和宛他那区、清迈府的清迈直辖市、普吉府的全府范围、甲米府的奥南镇、宋卡府的合艾县、素叻他尼府的苏梅岛地区、攀牙府的库卡镇、春武里府的芭堤雅地区、班武里府的华欣地区以及罗勇府的班佩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