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进党发表声明称不存在“推翻君主立宪制”主观意图 强调并未“侵蚀、破坏政体”

本报讯(综合编译)宪法法院1月31日裁定,远进党党魁披塔和远进党提出《刑法》修正案草案,废除《刑法》第 112 条,根据《宪法》第49条第1款的规定,它被用作竞选活动的政策,并继续利用自由权利推翻以国王为国家元首的民主政府政权。
2月1日上午,作为上述宪法诉讼案件的起诉人,提拉育•苏万卡松向中央选举委员会(中选会)提交了100多页的申请书,要求中选会行使宪法赋予权力和义务再次发起宪法诉讼,要求法院考虑下令解散远进党。
提拉育表示,根据宪法法院的详细判决,被诉人披塔和远进党利用自由权利企图推翻政体,法院的裁决对选举委员会也具有约束力。
提叻育还表示,他将于2月2日上午10点向肃贪委投诉,要求对远进党以及44名参与联署提议修改刑法第112条的远进党民代发起道德审查,其中包括披塔。
据报道,在1月31日宪法法院作出裁决后,披塔作为党魁顾问与党魁猜塔瓦以及多名民代共同召开了新闻发布会。
猜塔瓦表示,尽管法院裁定远进党的行为是行使自由权利推翻君主立宪制,但远进党重申:我们不打算以任何方式破坏或分裂君主制和国家。
我们还担心,宪法法院的裁决可能会对泰国政治产生长期影响,例如,它可能会影响立法机构和未来宪法法院之间的权力关系,可能会影响人们对君主立宪制的理解。
猜塔瓦还表示,对推翻君主立宪制问题的解释存在分歧。今天的裁决可能在未来的泰国政治中引发民主与君主制之间的平衡问题,并可能使泰国社会失去利用议会制度寻求解决冲突或未来社会不同意见的机会。裁决还可能会导致君主制成为泰国社会矛盾的症结,也会带来负面影响。
猜塔瓦强调,远进党感谢大家的支持。不过,今天的裁决不仅会影响前进党,而且会影响国家的民主和人民的自由权利。因此,今天所发生的事情不仅仅是远进党的事,而是我们所有在君主立宪制民主国家中所有人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