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部委将联合修改制约性法律法规 明确公务车采购、租赁相关标准 未来公务车电动化将覆盖所有政府单位

本报讯(小朱编译)泰国的促进电动汽车(EV)使用政策除了支持民众更多使用电动汽车外,也设定了支持政府单位更多使用电动汽车的目标,这将有助于国内电动汽车市场的成长,让该市场实现长期发展。但自2021年提出构思至今,政府单位电动汽车保有量不足百辆。
自2021年以来,政府有了在政府机构使用电动车的构思。2021年8月24日内阁通过一项决议,原则上批准所有政府机构考虑购买电动汽车用于政府服务,以电动汽车代替使用年限即将到期的汽车,或购买或租赁电动汽车执行新工作,或给新上任的官员配车。
第一阶段,位于曼谷的政府机构需严格遵循上述方针,让能源部与财政部、交通部、自然资源环境部、工业部、预算办公室等机构对电动汽车的使用情况进行监测和评估,并将结果定期报告给内阁。
然而,截至2023年9月,有7743个政府机构报告数据(总共15242个政府机构),政府车辆有73805辆,其中混合动力电动汽车(HEV)类型电动汽车41辆,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PHEV)类型2辆,纯电动汽车(BEV)类型9辆。
此外,能源政策和规划办公室还研究了各地充电站建设计划,鼓励安装充电站供所有区域使用,以及开发电动汽车数据平台来链接数据,用于跟踪电动汽车使用情况和确保电力系统稳定。
在近日召开的国家电动汽车委员会(EV Board)会议上,能源政策规划办公室汇报了实施进展情况。主要工作进展如下:
1、允许公务单位报销充电费用。责成财政部与法务委员会办公室、能源部、预算办公室等有关部门抓紧研究修改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费用报销的必要性和适当性,设定的具体的原则和标准,考虑用车支出的适当性,加快落实电动汽车租赁的办法。暂时允许所有政府机构采购内燃机车辆(面包车或皮卡)或HEV或PHEV电动汽车。
至于租赁或购买的规定按照预算办公室2022年12月的公告和财政部2023年6月的信函,混合动力电动汽车(HEV)标准账面价值(含增值税),购买价格不超过每辆车93.9万泰铢;租赁价格不超过21900泰铢/月/辆。
至于纯电动汽车(BEV) ,电池容量为30千瓦时以上,最大电动机功率不超过150千瓦,每辆车的购买价格不超过90700泰铢(含增值税);租赁价格不超过19900泰铢/辆。
2.支持零排放的电动汽车(EV)生产和使用。
2023年10月16日,内阁通过决议,批准总理提出的支持电动汽车(EV)生产和使用方案,包括采购电动汽车代替现有年限即将过期的汽车,以及对于新车采购的方案(各政府机构及政府单位)。
3.加快各类相关法律法规、标准的审议和修改。将所有类型的公共车辆转换为电动汽车,让财政部、交通部建设公共充电站网络,包括其他有关支持电动汽车使用的基础设施。
4.交通部、财政部、自然与环境资源部、能源部、商业部、工业部、能源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促进保险业务经营及相关机构共同研究制定向电动车转型的措施和政策,支持产业发展并完善国内电动汽车供应链,特别是电池、电力传输系统等重要零部件的生产。 能源部、能源政策和规划办公室在政府部门减少能源使用项目的网站energy.go.th 上评估预算节省,通过创建数据库系统来收集有关政府车辆使用情况的信息,以跟踪政府车辆的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