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发展厅对439个疑似“傀儡企业”进行审查 明年将重点审查依《外国人经营企业法》经营企业

本报讯(小朱编译)泰国商业部商业发展厅已经开始审查具有“傀儡企业”特点的非法代持股企业,即泰国人代表外国人持股,以规避按照2002年外国人投资法案要求的审批程序。
外国人常常使用泰国人代表他们进行各种业务活动,其中一些业务涉及多种不同的违法行为。最近一次曝光的新闻是,在今年初,有报道称一些游客在耀华力路开设各种企业,例如餐厅和商店,以“傀儡企业”方式进行经营。前总理巴育已经指示相关机构对这些企业进行检查、审查和依法采取行动。
2023年,商业发展厅副厅长吉达功介绍了对439个可能存在“傀儡企业”的业务进行审查的结果。他指出,这些业务分为三个主要类别,包括旅游业和相关领域、房地产业务,以及酒店和度假村业务。审查范围覆盖九个目标府,即清迈府、清莱府、普吉岛、素叻他尼府、春武里府、罗勇、巴蜀府、佛丕府和曼谷。相关的审查由泰国旅游局、特别案件调查厅、旅游警察局和入境检查办公室合作行动。
初步审查结果显示,在清迈和春武里等地均发现疑似违法行为,有2名泰国人拥有多家公司的股份,涉及269家企业,包括60家房地产公司、6家旅游相关公司、4家酒店度假村公司、184家服务公司以及15家其他农业公司。目前,相关机构正在进一步分析这些公司的投资价值和业务数据。
“绝大多数‘傀儡’违法行为都涉及到泰国人因贪图个人利益而忽视法律,或受法律顾问建议规避法律。因此,我们强调泰国人不要被误导,不要提供支持、协助或代表外国人持股,以避免法律纠纷或违法行为。”
此外,还发现了多家会计公司和法务公司推荐或雇佣泰国人代替外国人持股。他们让泰国人占有股份的51%,外国人占有股份的49%的方式,以使公司具备泰国法人地位,从而无需申请许可就能经营业务。如果经过检查发现,泰国人故意提供支持、协助、参与或代表外国人持股以规避法律,将依法采取措施。
他表示,2024年财年的相关调查审查计划目前还在制定中,重点将放在对依《外国人经营企业法》经营企业的审查上。重点审查的地区,目前还在与其它部门共同讨论中,务求提高审查效率。同时,商业发展厅还将加强对与经商相关的法律知识的宣讲,增进民众对法律的理解,例如《外国人经营企业法》等相关法律。
在过去的8年(2015-2022)中,商业发展厅已经以3种形式进行了对涉及“傀儡企业”法人实体的审查:向持股人和法人提供书面要求,要求其说明真实情况,共计4087家法人;实地检查法人办公地点,总计1902家法人;并发现了涉及“傀儡企业”的行为,共计191家法人。对于符合该部门审查标准的法人,他们已将相关信息提交给特别调查厅进行进一步的调查。如果发现有行为违反了相关法律,将依法提起诉讼。
在过去的8年中,已经对66家涉嫌“傀儡企业”行为的法人进行了起诉。这些罪行牵涉到法人、协助犯罪的个人以及代表外国人持股的个人。根据法律,对这些罪行的刑罚可能包括不超过3年的监禁,或罚款10万至100万泰铢,或者两者兼施。此外,违法企业整改期间还可能面临每天1至5万泰铢的罚款,直到停止违法行为。
对于“傀儡企业”案件的处理,自从去年6月以来,特别调查局已将3名涉案的外国人和泰国人共同参与违法经营的犯罪嫌疑人提交给了检察官,并提出了起诉建议。这些犯罪嫌疑人在素叻他尼府苏梅岛县从事非法商业活动,他们通过允许泰国公民代表外国人持股来规避或违反法律,以掩盖资本来源。
关于防范“傀儡企业”的指导方针,商业发展厅将从公司注册环节开始进行审查。在设立法人之前,将审查由银行提供的文件,以验证持股人金融状况以及泰国公民在与外国人合资经营或在外国人持股的法人中进行的投资,以表明他们具备自行进行投资的财务实力和信誉。
此外,一旦注册完成,贸易发展局还有年度审查计划,会筛选出潜在风险的业务。这些潜在风险可能包括外国人持股不到50%的业务、外国人担任关键管理职位的业务,以及外国人享有比泰国公民更多的特权,如选举权、分红权、停业资金回收等等。此外,还会审查用于经营的资金来源,例如对外国人提供或获得的贷款,是否存在异常条件。
根据贸易发展局的数据,泰国公民作为“傀儡企业”情况中,有大约每年400至500个法人实体,这些实体主要由外国人经营,涉及旅游和房地产业务,采取泰国人作为名义股东的方式。这个数字并不小。
由于大多数企业位置都位于泰国的主要城市,这些城市是泰国和外国游客的重要旅游目的地,这些人试图通过创建“傀儡企业”来规避法律,牟取暴利,损害了泰国经济和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