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诊所吸引性工作者进行女性器官激光手术 后将未经处理视频上传至Youtube平台 遭多部门联合执法

本报讯(龚玺、赵玲艺、李杭霏、李绍曦编译)6月17日,中央调查局同消费者保护警察署四局、健康服务促进厅、食品医药管理办公室共同宣布美容诊所的调查结果,该诊所拍摄性工作者进行女性器官激光手术,后将未经处理的视频上传至Youtube平台。
消费者保护警察局四局与健康服务促进厅的协调工作发现,社交网络中广泛传播一家诊所拍摄性工作者进行女性器官激光手术的视频,视频并未打码或模糊处理,视频不雅暴露,不断刺激挑动观看者。警方在观看视频时发现,其关注粉丝已经超过50万,主要通过传播诊所就诊女性进行生殖器官激光手术的视频,依靠性工作者的粉丝、关注者来为诊所牟利。
警方随后进行跟踪调查,发现他们的拍摄地点是位于Bearing地区的一家著名诊所,这家诊所在曼谷以及其他府都有分店,例如Bang Na分店,Victory Monument分店,Ram Inthra店以及乌隆分店等。
随后,2023年6月16日,消费者保护警察局联合健康服务促进厅和食品医药管理办公室检查了该诊所的Bang Na分店和Victory Monument分店,还搜查了2处地点,共收缴5项赃物,根据《1967年药品法》收缴4项赃物,根据《2015年化妆品法》收缴1项赃物。
通过审查申请上述诊所的广告许可发现,广告商和医疗机构的经营者存在未经允许通过推特和YouTube频道发布广告的行为,根据 《1998 年医疗器械法》“未经许可以任何方式发布有关医疗器械经营的广告”和《网络犯罪法》“将淫秽性质的网络数据上传至公众均可访问互联网系统中”,调查人员将传唤所有被告人进行指控。
以上行为根据以下条例均属于违法行为。
1.《1998年医疗器械法》第38条:未经允许对医疗器械经营进行广告宣传,可判处一年以下监禁或不超过两万泰铢的罚款,或两罪并罚。
2.《2017年网络犯罪法》第14条第4项,基于“将淫秽性质的网络数据上传至公众均可访问互联网系统中”,可判处不超过五年的有期徒刑或不超过十万泰铢的罚款,或两者并罚。
3.视频中的非专业医生行医是违法的。根据《1982年医学专业法》,未经许可行医,最高可判处三年以下监禁或不超过三万泰铢的罚款,或两罪并罚。
4.《1967年药品法》第72条第4项规定,“销售未经注册的药品”,可判处不超过三年的有期徒刑或不超过五千泰铢的罚款,或两者并罚。
5.《2015年化妆品法》第14条:销售未经登记的化妆品,最高可判处不超过两万铢的罚款。健康服务促进厅厅长素腊医师强调,所有私立医院经营者,都应依法提交医疗器械广告审批申请。另外,为了保护消费者获得有益、正确和适合的信息,一定要严禁他人代打广告的行为。医疗机构就是一个需要让患者安心检查、放心治疗的地方。如果发布不准确的广告信息,或者用暗示淫秽的不雅图片,即使出面否认与医院有任何关联,也都会造成误解并对消费者造成影响。根据《1998年私人医院法》规定,不管院方有无牵连,医院都不能放任他人代打广告无论机构是否知晓实情,如未对此反对禁止,则视为参与了代打广告这一违法行为。如果公众看到医疗机构的虚假广告或以淫秽方式进行暗示,可拨打卫生服务支持厅热线1426举报不法行为线索。
泰国食品药品委员会副秘书长兼药剂师维拉查伊说,这次搜查的是一个获得许可的诊所,但用于病人的药物并未注册,化妆品没有注册号。因此,为了患者的治疗效果和安全考虑,诊所应只使用食品药品委员会已经登记过的药品及有编号的化妆品。
消费者保护警察署署长阿南少将向公众表达了关切。在接受医疗服务之前,大家应该仔细确认医疗诊所、药物和医疗程序的信息。因为治疗或手术必须由医生进行,两者都直接作用于身体。如有需要专家的治疗方法或某些治疗程序可能未经泰国医学委员会批准,将直接对身体造成影响或损害。如果不找专家治疗,可能不正规,还会浪费金钱且没有疗效。警告不法分子停止他们的非法行为,警方会严查并不断抓捕犯罪分子,一经发现,将严惩不贷。市民可拨打消费者保护协会热线1135或关注消费者预警网页获取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