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路入境者由航空公司代收费用300铢 陆路、水路入境现场收取150铢 预计年中开征

本报讯(橙子编译)昨日(2023年2月14日),总理府副发言人戴素丽透露,在2023年2月14日召开的内阁会议上通过了国家旅游政策委员会提出的“关于对外国游客征收旅游入境费”的公告草案。
公告草案主要明确了向入境泰国的外国游客收取“旅游入境费”的标准、方式和条件。通过航空渠道进入泰国旅客的收费标准为每人每次300泰铢;通过陆路或水路进入泰国的旅客每人每次150泰铢;前往泰国进行外交、领事、官方服务工作的(外交或公务护照持有者),被允许在泰国工作的(工作许可证持有者),持有劳工部指定的“允许外国人在泰工作信函”者,过境旅客,2岁以下儿童,以及国家旅游政策委员会指定的其他人群无需缴纳旅游入境费。
与此同时,内阁已责成移民办公室按照1979年颁布的《移民法》签证标准规定修改部级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条例,要求外国游客支付旅游入境费,并以支付凭证作为出入境许可的证明文件,同时允许移民局检查游客支付凭证,以便进一步考虑签发移民许可。
戴素丽表示,本公告的发布是根据2008年《国家旅游政策条例》作出的,并在2019年《国家旅游政策(第2号)条例》的基础上进行了修改。
国家旅游政策委员会有权向内阁提出对外国游客征收旅游入境费,以支持国家旅游业的管理、发展以及用于为外国游客在泰境内旅行期间提供意外保险的支出。
此外,《国家旅游政策条例》还规定设立促进泰国旅游业发展基金,拟用作旅游业发展的营运资金。为旅游业建立竞争力,发展社区旅游资源的管理、营销或保护能力,保持旅游景区品质,推广本地旅游新产品,为外国游客提供意外保险等。目前,旅游部正在设立该基金。
戴素丽表示,在此之前旅体部进行了对比研究,结果发现,泰国并不是第一个向外国游客收取旅游入境费的国家,目前全球有40多个国家以不同的方式在收取该项费用,但泰国是世界上第一个以意外保险的方式,作为对游客支付旅游入境费补偿的国家。
意外保险范围包括游客在泰旅游期间死亡、遗体运送回国等福利。希望能够通过这样的方式向游客提供照顾、帮助及治愈,以提升外国游客对在泰旅游的安全信心及国家形象。此外,这样做将有助于减轻游客和公共卫生保健部门的预算负担,原因是在此之前并未收取全额医疗费用,因此导致国家每年损失约3-4亿泰铢的相关预算,这些预算包括旅游景点维护、旅游业造成的环境和自然资源退化以及用于支持安全旅游公共事业发展的预算等。
戴素丽表示,有关公告草案的实质内容,除规定了上述收费标准外,还确定了执行时限,该项规定将于政府公报上公布之日起90天后生效,并清楚地定义了收费方式:通过航空渠道入境的旅客将从机票票价中直接收取旅游入境费,而通过陆路和水路进入泰国的旅客将以现场收费的方式征收,包括手机应用程序和服务费支付亭(Kiosk)等。
此外还规定,各航班运营商有义务在促进泰国旅游业发展基金处进行注册,开发自身系统以连接收费系统,以便传递和交换乘客信息,并在航班飞往泰国之前使用收费系统收取上述费用。航班运营商将按照约定帮助基金收取费用并获得相应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