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整后日薪在465泰铢至715泰铢之间 雇主须按职位或工作性质支付不低于标准工资

本报讯(橙子编译)2月10日,政府宪政公报网站公布薪资委员会关于17类工种最新版(第12版)的工资标准,根据技能标准,规定日薪在465泰铢至715泰铢之间。
根据1998年《劳工保护法》第79(4)条和第88条,于2008年进行修正。薪资委员会现公告17类工种的工资标准如下:
1.一级传动系统技术员,日薪不低于495泰铢;
2.一级泵阀系统技术员,日薪不低于515泰铢;
3.一级钢结构装配工,日薪不低于500泰铢;
4.一级技术人员,日薪不低于500泰铢;
5.一级Mig-Max焊接系统操作员,日薪不低于520泰铢;
6.机电一体化及工业机器人技术员,一级日薪不低于545泰铢,二级不低于635泰铢,三级不低于715泰铢;
7.农用拖拉机修车工,一级日薪不低于465泰铢,二级不低于535泰铢,三级不低于620泰铢;
8.一级反铲挖土机操作员,日薪不低于585泰铢;
9.一级挖掘机操作员,日薪不低于570泰铢;
10.一级拖车操作员,日薪不低于555泰铢;
11.一级装载机操作员,日薪不低于520泰铢;
12.营养疗法技师,一级日薪不低于500泰铢,二级日薪不低于600泰铢;
13.水疗技师,一级日薪不低于500泰铢,二级日薪不低于600泰铢;
14.芳香疗法技师,一级日薪不低于500泰铢,二级日薪不低于600泰铢;
15.调酒师,一级日薪不低于475泰铢,二级不低于525泰铢,三级不低于600泰铢;
16.一级幼师,日薪不低于530泰铢;
17.残疾护工,一级日薪不低于520泰铢,二级低于600泰铢。
对此,雇主雇佣员工从事需要技能、知识和能力的职位或工作性质,无论雇员是否能完成或部分完成工艺标准,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不低于该职业和等级的技能标准的工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