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于晴案”事发汇权区警察局局长平级调职 调令自2月1日生效

本报讯(橙子编译)2月2日,前政治家初逸再次召开记者发布会,爆料“安于晴案”背后牵扯出的警队“猫腻”。除了此次勒索中国台湾省明星安于晴和新加坡游客外,初逸还曝光了曼谷警察局在88个警察局及交警科的向公众敲诈勒索“收黑钱”的细节。
其中在查获违法行为时索要的金额如下:1、醉驾3万泰铢;2、毒驾10万泰铢;3、携带毒品30-50万泰铢;4、携带武器3-5万泰铢;5、黑烟车1万泰铢;6、电子烟3万泰铢。
每个警察局“日营业额”10万泰铢,每月就有300万泰铢,而88个警察局每月能向曼谷警察局汇款2.64亿泰铢。交警“日营业额”为10万泰铢,每天有20个检查站,每天就有200万泰铢,而每月能向曼谷警察局汇款6000万泰铢。曼谷警察局共计每月能收到3.24亿泰铢“勒索金”。
另寻,2月1日,在国家警察总署,警方发言人阿察勇表示,总警长丹隆萨上将已调任汇权警察局局长至廊佐区警察局局长。此前,总警长下达紧急命令,因“安于晴”案,汇权警察局局长英约因管理和监督下属不力,被调任至曼谷警察局执法中心协助工作,属于行政处罚。
之后的调动则属于年度调动,曼谷警察局认为,为收集汇权派出所部分警员不履行职责,涉嫌违纪或刑事犯罪案件的证据,彰显公平公正,于1月30日发布第 72/2566号命令,调任原汇权警察局局长英约担任廊佐区警察局局长,调任原叻巫拉纳区警察局局长苏克里担任汇权警察局局长,自 2023年2月1日起生效。
阿察勇表示,英约局长调任曼谷警察局执法中心的命令仍然生效,需协助警方调查“安于晴案”,必须快速、诚实,在没有参与篡改证据和妨碍调查的情况下参与警方调查行动。对于调任曼谷警察局执法中心的处罚为行政处罚,如果在调查中发现有额外的违法行为,肯定会依法追究。对此,总警长向调查委员会强调,如果发现确凿证据,无论是谁都将在任何情况下都采取果断行动,提起刑事诉讼,进行纪律处罚,绝不允许类似事件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