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入境游客、旅游业者防疫 游客保险购买等措施 并成立专门小组委员会关注疫情动向

本报讯(pilai编译)1月12日,卫生部国家传染病委员会第1/2023号会议批准旅客入境防疫指南,外国人接种新冠疫苗服务,并任命新冠疫情预防和控制小组委员会等事项,为今年即将迎来大量国外游客提供支持。
其中,支持游客前往泰国的新冠疫情预防和控制措施分为3个方面:
1.泰国针对入境旅客预防和控制新冠疫情的公共卫生措施。整合旅游、交通、涉外、公共卫生和其他相关机构。
准备照顾游客的公共卫生措施,例如对有呼吸道症状的旅行者进行疾病监测,进行ATK/PCR检测,通过疾病控制部网站增加报告机制,以监测和检查飞机废水中的毒株。
2.游客保险指南。重点关注来自始发国在入境时要求出示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国家的旅客,即中国和印度。需要购买保额10000美元以上且涵盖新冠治疗费用并覆盖在泰停留时长+7天的医疗保险,以保护那些前往泰国的人(条件按规定)。对于赴泰工作或进行其他活动的旅客,例如:航空公司机组人员、赴泰留学生等,可提供由派遣单位出具的医疗费用治疗担保函或提供其他形式的健康医疗保险。泰国卫生疾病控制中心工作人员将随机抽查抵泰旅客的健康保险,经查无法出示健康保险的旅客必须在入境前购买符合要求的健康保险。
3.旅游经营者疫情防控指南。重点关注旅游经营者和接4剂新冠疫苗的人,以提高预防严重疾病的安全性。
为外国人提供新冠疫苗接种服务方面,则通过设定一个系统并制定提供新冠疫苗的指南,在Medical Hub机制下采取自愿接种疫苗并收取适当费用,提供的疫苗均为泰国政府采购的疫苗。并设有试点期间外籍游客疫苗接种服务点,分别为:曼谷:皮肤科研究所、Nopparat Rajathanee医院、Lerdsin医院、Rajavithi医院、Bang Rak医疗中心、Bamrasnaradura 传染病研究所、城市疾病预防控制所;清迈:清迈精神病院;春武里府:Pattayarak医疗中心;普吉岛:普吉岛公共卫生办公室运营服务单位。对此,疫苗管理应考虑到不会影响泰国民众的疫苗库存量,并首先为泰国人民分配疫苗。
此外,传染病委员会会议还决定任命“新冠疫情预防和控制小组委员会”以支持游客进入泰国,以综合方式建立卫生、经济和社会管理机制,高效运行并取得最大成效,无缝协调的旅行者适用于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