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麻解禁后 司机食用大麻后驾车恐以醉驾论处

本报讯(卡卡编译)5月31日,记者报道称,关于当6月9日大麻从第五类麻醉品中解禁后,如何解决驾驶员食用大麻后“毒驾”造成的交通事故问题,公共卫生部通才医师表示,目前陆路交通部正处于推动禁止公共交通司机食用大麻的阶段,一旦发现将被判处与酒驾相当的罪行,预计后续将出台相关的法律法规。

目前正在审视《公共卫生法》中关于(大麻燃烧后的)烟味的相关法律,特别是在进行大麻聚会或举办活动的时候。目前已经与消费者保护委员会办公室相协调,禁止广告宣传大麻的相关使用方式,如:被视作滥用大麻的“大麻之夜”的举办。

此外,关于在便利店中销售和广告含有大麻成分的食品和饮料一事,通才医师表示,上述情况应该符合《大麻、火麻草案》规定的禁止向什么人群销售、如何销售,以及食药监局《食品法》中规定的允许含有大麻成分、成分不应超过多少剂量的规定。

当天,媒体向陆路运输厅厅吉禄进行了求证,他表示,这个问题目前尚未和公共卫生部门进行商讨,并且目前正处于相关法律的研究和考虑阶段,对此还有一些地方需要和其他部门讨论,如:《公共卫生法》、《交通法》,而警察则是相关法律的落实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