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对中国等地无锡钢、马口铁征收反倾销税

本报讯(小雨编译)记者从商业部获悉,副总理兼商业部长朱林已于上月底批准了反倾销和补贴委员会(TAT)提交的对原产自中国等地的无锡钢、马口铁征收反倾销税(AD)的2项公告。但与此同时,两份公告下都给出了6个月的零关税“豁免期”,在满6个月后如未得到改善,将恢复对相关产品征收反倾销税。

关于对原产于中国、韩国和欧盟的卷制和非轧制镀铬钢产品(无锡钢)征收反倾销税(AD)的公告,其涉及的是一种用于制造食品罐头的钢材。按照2017年关税税率,涉及的8项目的产品,将自11月12日起6个月内,课征为CIF价格(包括运费和保险的商品价格)0%的关税。

除此之外,朱林还签署了一项关于来自中国、韩国、中国台湾和欧盟的反倾销卷材和非卷材的镀锡或镀锡钢板产品(用于制作食品罐的马口铁),在2017年的关税税目中,所涉及的15个项目产品关税为0%,已涂上漆或层压或印刷的镀锡板不包括在内。

对两种产品征收反倾销税的原因,是因为类似产品的泰国的制造商发起了投诉,表示这些产品是通过倾销进口的(在泰国的销售价格低于在原产国销售的价格),并且导致泰国生产相同产品的生产商市场份额、销售额、利润下降。

但上述提到的钢材拥有大量的使用者,如果立即征收AD税,将增加食品行业等的价格,从而增加用户的成本,这也会影响消费者包括影响泰国罐头食品行业在世界市场上的竞争力,影响农业和渔业就业以及相关行业的就业,因此反倾销委员会决定给出6个月的“豁免期”,以减轻用户和消费者的负担。

在6个月的“豁免期”结束后,将按照反倾销公告,规定在5年内(到2026年11月)对锡制品征收反倾销税,其中来自中国产品的税率为CIF价格的24.73%,韩国产品为3.94-17.06%,欧洲产品为18.52%。之后,如果发现还继续存在倾销问题,将会考虑延长征收反倾销税时间。马口铁方面,在5年内(直到2026年11月),将对来自中国的马口铁案CIF价格的2.45-17.46%课征,来自韩国的产品税率为8.71-22.67%,来自中国台湾的产品税率为4.28-20.45%和欧洲的则为 5.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