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射伤警察案”中国籍嫌犯已离境

芭堤雅法院回应质疑:已拘留满84天无起诉 依法须释放并允许其离境

本报讯(橙子编译)近日,芭提雅司法市法院就“中国男子射伤泰国警察”一案中,对撤销嫌疑人出境令一事做出回应。法院表示嫌疑人已被刑事拘留84天,警方未向其提起诉讼,根据法律无法再控制嫌疑人,因此须依法将其释放。

芭堤雅市司法法院对案件的解释信中写到“据一些媒体报道,法院已释放重大案件嫌疑人张某及团伙人员,并允许其出境。报道中质疑撤销出境禁令的程序中疑似受到相关人员的指使,过于仓促,才会导致该团伙逃出国境。司法法院办公室经核实初步事实后认为,该新闻表述仍不准确。可能会引起社会的误解,因此对事实进行如下澄清:

涉及该团体案件尚未进入法庭审理阶段,还在调查的过程中。第一个案由是Huai Yai地方警局警员与被告人张某之间的案件。张某被控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使用武器对抗警方,企图致人死亡一案,被控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刑事诉讼法规定,法院有权多次下令拘留被告,但一次不得超过12天,总时间不得超过84天。在调查期间,警方要求对宪法采取临时拘留措施,后嫌疑人获准临时释放。法院下令以100万泰铢现金作为保释金,并下令张某除非得到法庭许可,否则不得离开泰国境内。

期间,调查人员多次提出拘留被告人的请求,直到最后第7次申请拘留,调查人员于2021年7月30日提交申请,由于2021年7月31日是被告第6次拘留的到期日,也正是周六为公共假期,调查人员要求在8月1日至12日期间拘留被告。

对此,芭堤雅市级法院批准警方的拘留申请,也使得法院有权拘留被告至8月12日。如果在上述期限内,没有对被告提起诉讼,被告人应根据法律的效力免于法院的管辖。但保留相关官员在诉讼时限内对嫌疑人提出指控的权利。

2021年8月12日为泰国母亲节,属于公众假期。因此,被告必须在8月11日的工作时间内被起诉。因为已超出合法的拘留时间,调查人员不得提出进一步拘留被告的请求。直到8月11日届满时,法院并没有收到针对被告人的诉讼。

因此,当超过拘留时间的2021年8月13日之后,芭堤雅市级法院不再具有拘留的合法权力。随后,在 2021 年 8 月 16 日,被告的律师提出了撤销旅行禁令的请求,芭堤雅市级法院必须向移民局颁发许可证和此类命令的书面通知,如新闻所示,被告立即离开了泰国。芭提雅市法院对于该案的下令和裁决均合所有相关法律法规。

至于第二起和第三起案件,盛某和魏某被逮捕一案,调查人员没有提出将上述两名犯罪嫌疑人与张某一起拘留。调查人员没有指控两人对警员进行谋杀未遂,法院下令对其进行临时释放,每人需缴纳10万泰铢的保释金,两人在84天的合法拘留时限期满后予以释放。

截至 2021年8月13日,起诉盛某的到期日,以及2021年8月16日,起诉魏某的到期日,法庭也未收到针对两名被告的诉讼,因此,芭提雅市法院对两名被告也没有管辖权。

随后,2021年8月17日,两名被告的律师提出要求撤销限制被告出境的命令,芭堤雅市级法院依法撤销禁令。以及盛某提出要求归还调查人员扣押的财产一事,这是属于调查人员和被告之间的程序,因此法院作出以上澄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