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查班港3期第4份招标合同有望月内签署

本报讯(橙子编译)由总理巴育担任委员会主席的东部经济走廊(EEC)政策委员会10月4日星期一举行第3/2564次会议,批准林查班港第3期的第4份招标合同。此前,该项目遴选委员已经确“GPC合资公司”通过评审,获得该项目的建设、经营权,只等内阁批准。

东部经济走廊特区(EEC)卡匿透露,根据于4月7日根据内阁决议进行商讨,批准林查班港F港区三期发展项目投资合同草案和私营部门的谈判结果。政府将从项目中获得的经济利益是固定特许经营权费,额度为290.5亿泰铢和可变特许费100泰铢/TEU(TEU是以长度为20英尺的集装箱为国际计量单位)。

遴选委员会在2021年4月20日的会议上宣布,由海湾能源发展公共有限公司(GULF),PTT油罐码头有限公司(PTT Tank),中国港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共同组建的“GPC合资公司”通过审评中标,其提议的支付给政府的利益回报符合政府规定的标志,并符合内阁决议的要求。

此外,双方还就额外的回报进行了谈判,包括增加“如果集装箱增长趋势超出预期,私营部门应同意更快建设F2港口”等条款。另外,自港口开始作业之日起,私营部门将以5000泰铢/莱/年的额度向受损赔偿基金支付。东部经济走廊政策委员会已通过总检察办公室审查,就遴选结果、谈判结果达成一致,起草联合投资合同并将提交内阁批准,最快可在本月内正式签约。

林查班港项目将能够支持从1100万个集装箱/年,增至1800万个集装箱/年的集装箱容量,或增加至少700万个集装箱/年,,增加海运货船的数量,将开发连接到作为贸易运输服务中心的陆港,并将泰国提升为亚洲与世界贸易的门户。

该项目是一个公私合作(PPP)项目,此前的3份招标合同已经顺利完成并开始建设,4个项目总投资额高达6334.01亿泰铢,其中民企投资3870.18亿泰铢(61%),政府投资1969.4亿泰铢(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