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批准信贷措施  助受影响企业恢复

本报讯(Fah编译)泰国央行主管金融机构稳定副行长Ronadol Numnonda先生透露,根据内阁3月23日决议,批准《关于帮助受新冠疫情影响企业恢复法令》草案,该项草案包括两项支持措施:(1)企业家信贷支援措施(恢复贷款);(2)支持债务抵押资产转移的措施(债务清偿项目)。

上述草案已在政府公报上发布,自2021年4月10日起生效。在这方面,央行已发布了两个公告,以确定可以参加该项目的企业家资格范围以及为了支持企业家经济复苏的相关条件。

自2021年4月26日开始金融机构可以根据恢复贷款和债务清偿项目的措施向央行申请贷款。财政部与金融机构携手,旨在为了能够让债务人尽快拿到贷款。

自上述法案生效后希望金融机构能够接受加入债务人援助措施的要求,此外,有兴趣参与该项目的债务人可以在央行网站(www.bot.or.th)上了解更多详细信息,并可以从现在开始联系使用该服务的金融机构。

新冠疫情充满了不确定性,现在仍在广泛传播,同时央行仍在继续评估各个领域的影响。

除了这次的恢复措施外,准备采取必要的援助措施。此外,为了向零售债务人提供帮助,央行密切监视了情况,并咨询金融服务提供商、协会、俱乐部和相关实体,通过持续的援助和债务调解措施照顾小债务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