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检院将对18名示威首领提起诉讼

本报讯(言之编译) 高检院特别案件第7办公室宣布,将对18名示威团体首领以违反刑法第116条规定等11项罪名提起诉讼。而示威首领巴娜萨雅(彩虹)、乍都帕(派·道瓦丁)、帕努蓬(Mike)等3人除了上述罪名外,还被以违反“冒犯君主罪”起诉。

本次起诉针对2020年9月19至20日在法政大学塔帕沾校区、皇家田举行示威抗议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提起诉讼。此前,检察院已经宣布对阿暖律师、颂育、帕里(企鹅)提及巴迪瓦等4名示威领袖提起诉讼,目前4人被羁押候审。

当日检方宣布起诉的这18人中,除了上述3人还被以112条起诉外,其余15人被指控的罪名包括违反刑法第116条、第215条,违反公共场所集会法、违反紧急状态法,阻碍公共交通,在公路上设置障碍,破坏名胜古迹,未经允许使用扩音器等共11项。这15人中,作为艺人的猜阿蒙(AMMY)此前因焚毁御像而被捕,该案将另案处理。

在被问及如何看待部分民众认为上述起诉太过分时,高检院副发言人昌猜表示,检方和其它刑事案件使用统一标准,是在充分考虑现在所掌握的证据和调查的结果后作出的决定。今后事实认定如何,取决于法庭的审理。今天的案件会和此前同案中被起诉的案件并案处理。至于上述人员被拘押后是否会获保释,取决于法院的意见,但案件调查部门已经提交了不许保释的申请,理由是涉及案件罪行较高。但他也表示,部分被起诉人员可能会获得保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