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黄衫军”民代是否失去身份 中选会提交宪庭裁定

本报讯(南云编译)3月2日,中央选举委员会委员通过决议,决定将5名因被法院判处徒刑的民代的身份去留问题提交宪法法庭裁定。

刑事法庭上周三就前人民民主改革委员会(黄衫军)于2013-2014年期间举行示威活动,涉嫌叛乱等多项罪名案件的主要诉讼部分进行宣判,判定主要领导人素贴,以及普提蓬、纳塔蓬、塔翁等3名现任内阁部长和其它示威首领共27人罪名成立,其中12人获缓期执行。

这27人中,包括5名现任民代,即:数字经济与社会部长普提蓬(巴差叻力量党名单民代)、教育部长纳塔蓬(巴差叻力量党名单民代)、交通部助理部长塔翁(民主党宋卡府民代)等3名现任内阁部长,和春蓬(民主党春蓬府民代)、伊萨拉(民主党名单民代)。国会主席乃川当天在接受采访时表示,上述人员是否失去民代资格,何时失去民代资格应由中央选举委员会裁定。后国会将民代任职资格一事递交中选会审议并提交宪庭裁定。

尽管5人都获得保释,但中选委3月2日还是专门就此问题开会讨论并形成决议,决定按照宪法第82条裁定民代任职资格的规定,提交宪法法庭依据第101(6)条款、160(6)(7)条款以及第98(6)条款来作出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