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Law负责人:草宪委必须来自人民直选

本报讯(言之编译)12月3日,人民法律网络计划(iLaw)负责人乃乔重申草宪委委员必须全部来自人民直选,应按群组方式根据不同群体提出的政见来投票,而非直接选个人。反对党民代颂齐表示,反对党仍然坚持草宪委委员不能来自任命。

12月3日,应国会修宪草案审议小组委员会主席威叻的邀请,人民法律网络计划(iLaw)负责人乃乔再次就iLaw提出的起草宪法委员会成员必须完全来自人民直接选举一事向国会进行说明。同时获邀请的还有2017年宪法起草小组委员会成员邬东,他主要向现修宪小组说明2017年宪法起草的主旨目标。

乃乔在参加会议前接受采访时表示,iLaw仍然坚持所有草宪委委员会必须来自人民直接选举。选举的方式可以采取类似大选中选举政党名单民代的方式进行,开放让候选人按照提出的政策来组成不同的群组,之后民众根据政见来选择不同的群组人员进入草宪委,而非以选择个人为主。

“我们在提交国会一读审议时有议员质疑这种做法可能堵死了地方人士参与修宪的渠道,但实际上刚好相反,这种选举方式非常开放,而且能让不同群体民众能反映出自己不同的需求,如人权团体等。”乃乔说。他还表示,草宪委委员来自直选,不一定都要是专业人士,因为我们希望草宪委是人民的代表,但专家可以放到草宪委的小组委员会中。

修宪小组委员会发言人、为泰党民代颂齐表示,作为反对党仍然坚持不希望看到起草宪法委员会来自任命。草宪委员的选举可以分成国家级和府级两个级别的选举。

至于巴差叻力量党和上议员颂猜等提出的要求提交宪法法庭就国会是否有权修宪进行裁决的提议,颂齐表示经过沟通,该提议已经被无限期搁置。个人也不希望看到有人在竭力拖延修宪的进程,因为现在修宪已经进入到小组委员会审议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