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部:将严格审批STV签证

称已敦促全球使领馆加强演练流程

本报讯(言之编译) 外交部副发言人纳帕努表示,根据泰国开放外国人来泰长住旅游(Long Stay)并提供特别旅行签证(STV)的规定,在内政部发布相关通告后,外交部近日敦促各驻外使领馆加强宣传及演练,并将保证严格审批各项入境手续。

纳帕努表示,泰国政府此前批准对外国长住旅行游客(Long Stay)提供特别旅行签证(Special Tourist Visa,STV)的决议 ,通过泰国卫生部及相关单位的疫情防控措施外国人可以获得为期90天的STV签证,并可以在泰延签2次,最高居留时间可达到270天。此举旨在刺激经济发展,复苏泰国的旅游及相关行业。此前,内政部已经发布了相关的执行办法。

“目前,外交部已经要求泰国驻全球使领馆做好准备,演练批准STV签证的流程,让工作人员熟悉各个环节。并要求各使领馆通过各种渠道,最大限度向各国公民介绍泰国批准STV签证的有关手续,”副发言人表示。

纳帕努表示,批准STV的条件中,最重要一项就是游客必须来自卫生部评估并公布的新冠肺炎疫情低风险国家。申请签证包含两方面内容,其一是提交准许入境申请书(COE),并出示向可替代隔离点(ASQ)和可替代隔离医院(AHQ)付款的付款凭证,出示不低于10万美元的新冠肺炎健康保险的保险单证。

“第二部分是申请STV签证,这一环节需要提供的材料包括:1.支付可替代隔离点(ASQ)和可替代隔离医院(AHQ)不低于14天费用的付款证明,”;2.全额支付在泰期间入住酒店费用,或购买/租赁公寓的房产证明/租赁合同;3.出具在泰期间的健康保险及意外保险的保险单证,意外保险须满足急诊理赔不低于4万铢,住院理赔不低于40万铢。4.出示不低于10万美元的新冠肺炎健康保险的保险单证。另外,入境当天,获得STV签证的游客还要提供不低于72小时的无感染新冠肺炎医学证明,以及医生提供的 fit to fly/travel证明,这是此前开放入境所需要提供的文件之一。

他表示,外交部作为审批STV签证的主要单位,将会严格执行每一个环节的规定,按照内政部的规定,卫生部及相关单位的防疫措施做好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