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EC委员会回应民众联盟提反对东部规划案申诉

本报讯 (力非编译)东部经济走廊(EEC)发展管理委员会负责地方和社区发展事务的副秘书长塔莎妮表示,东部经济走廊(EEC)三府民众联盟反对东部经济走廊城市规划案,并于2020年7月16日向行政法庭提交申诉,要求法庭下令取消该城市规划案,即委员会2019年关于东部特别经济区土地开发规划和基础设施、公用事业设施发展规划案。按法律规定时间,相关反对申诉应于2020年3月10日前正式提出。

塔莎妮表示,委员会就东部特别经济土地和城市发展规划案的一些具体情况和要点需要向社会做出补充说明,如下:1.土地开发利用规划,委员会依法制定规划立案,对相关规划案有反对意见应在宣布规划案后的90天内提出,委员会与国家市政规划厅联合研究和制定上述规划案,根据立法程序立定和于2019年11月6日向全国宣布正式立定规划案。因此,反对意见和质疑应在2020年3月10日前提出。不过,申诉案是否受理取决于法庭的判断。2.委员会制定东部特别经济区发展规划时,考虑到社会民众的参与,并向社会举行了40次意见征询会。3.上述发展规划案中,没将优质农田改变用途为工业用地的情况,同时还给农业种植面积划出相应的缓冲区域和生态保护区域,以让生态环境继续保持良好。同时,为让东部地区今后20年有较好的发展,而将空地和未利用土地进行规划,加以利用和充分发挥相应土地的效应,以及对环保、生态区域进行确定,和对居民区进行较好的保护,并将原工业发展区域进行扩大以适应今后的发展需要,而且在每一步的规划确定前,广泛征求社会各方的意见和听取相关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