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言之编译)宪法法庭12日驳回前途党要求公开审理该党涉嫌违规向党魁塔纳通借款1.91亿铢案的请求,但为该党延长了提交证人证词、应诉材料时间直至本月17日。

 

据悉,按照宪法法庭之前的规定,法庭接受前途党17位证人证词的截止时间为2月12日,但前途党当天向宪法法庭呈文,要求宪庭公开审理此案。11日当天,宪庭大法官开会合议后决定驳回前途党的请求,但增加了5天受理被告证人证词的时间,对此案的审理仍然按既定时间进行,宣判时间仍定为本月21日未变。

 

前途党在11日的呈文中表示,前途党提交的17位证人中,有4位为与本案有关联的关系证人,分别为党魁塔纳通、秘书长比亚布、财政尼迪帕以及法律团队,这4人是可以随时出庭的,但与此同时其余13人均为无关证人,其中包括前中选委委员、中选会工作人员等,这些证人前途党无法直接获得其证词,必须依靠法庭的力量。另外,宪法法庭给出的提交应诉材料时间只有6天,加上其中有遇到多个公休日,所以无法按时递交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