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公司合并可沿用原有名称 取消会议邀请函登报程序 董事会议不再限制固定地点

本报讯(卡卡编译)泰国商业部副部长实匿表示,商业登记法为了与时俱进、跟上时代变革的脚步、实现科技发展、促进企业注册成立便利化,提出了以下修正要点:
1.公司创始人数量由3人降为2人。
2.提高合并灵活性,原来A、B两公司合并之后只能命名为C公司,现在公司合并后既可命名为C公司,也可以沿用之前的公司名。
3.取消在报纸上刊登会议邀请函的公告,有仅持股股东人的公司除外。
上述《民商法典》的补充修订案于2022年11月8日在宪政公报上披露,并将于2023年2月7日生效(自网站披露起90天后生效)。
其主旨共有3项,即:增加业务灵活性,扩张有限公司合并渠道,增加国家竞争力并树立良好业务形象,支持数字经济与社会系统。此外最重要的一点就是降低开支与运营成本。
上述法律的修正案还有多项附加部分,如已登记的公司章程,如果在3年之内没有完成公司注册程序将即刻失效(过去没有时间限制);有公章的公司需要在每张股份书上盖章;允许公司在董事会会议中使用信息技术,不再限制开会的固定地点。
有限公司应该在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决议之日起1个月内完成股息支付以及合伙登记申请,或者在公司合伙登记办公室或规定的地点备案,而过去公司的总部在哪个府治,就需要在那个府治的商业办公室注册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