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形势管理中心批准10年期LTR签证
经济形势管理中心批准10年期LTR签证
本报讯(小雨编译)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委员会秘书长达努差宣布,由泰国总理兼国防部长巴育上将作为主席的经济形势管理中心会议上,批准了多项涉及解决新冠病毒爆发所带来的影响的重要措施的实施原则,其中包括为4类外国人群体发放为期10年的长期居留签证(Long-term resident visa: LTR)措施。
他表示,在长期签证问题上,会议讨论了内阁于9月14日批准的吸引高潜力外国人到泰国进行经济消费及投资的实施原则,批准内政部提出的允许4类主要人群作为特殊情况进入泰国的长期居留签证(LTR)方案。4类人群包括:1.富裕群体(高净值人群)2.退休人员;3.需要在泰国工作,有特殊技能的群体。
公告中还明确了申请LTR签证的资格,签证申请程序以及申请指南。要点包括:
1.LTR签证的总期限为10年,首次允许在泰国逗留5年。
2.居留满5年后如果需要可以再提出申请,期间不限制出入次数(签证发放对象包括其合法配偶及年龄不超过20岁的子女,总申请人数不超过4人)。
3.居住满一年后需要向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居住地报告(原本需要每90天报告一次)。
4.每次获准留在泰国后,可在泰国工作5年。
5.如果还需要以其它目的申请在泰国居留,也可以另外提出申请。
而在授予不动产和土地权益方面,当天的会议下令土地厅就相关细节加快研究,并在一个月内提交给经济形势管理中心会议进行审议。
在税收权益方面,会议责成税务厅起草相关法令草案,以确定LTR签证持有人能够享受以下税收福利,包括:
1.规定持有长期居留签证者应为富裕国际人士群体。
2.规定在外国退休群体,需要在泰国工作的群体,其在国外获得收入部分,或国外资产以及每个税务年度带入泰国境内部分,可以免征个人所得税。
3.规定拥有特殊技能,并持有长期签证的外国人能够按照投资促进法规、增强国家竞争力相关法规以及东部经济特区相关法规,在目标行业的公司或合伙企业工作,并依法获得应税收入。
在上述群体的入境通关及入境申报方面,会议批准海关厅考虑为持长期居留签证入境者提供类似持外交护照者(Diplomatic passport)的待遇,并责成海关厅联合其他部门制定相关细节。
此外,会议还成立成立长期居留服务中心((LTR-Service center)),由投资委员会办公室(BOI)主要负责管理,包括执行积极相关命令,为获得LTR签证的外国人提供便利和建议,以通过吸引高潜力的外国人来实施经济刺激和投资。
达努差还表示,会议还批准了投资委员会办公室的提议,采取措施促进云服务业务投资的原则,并且授权投资委员办公室与相关机构进行讨论,这涉及到许多重要的问题,包括:
1.税收行动计划,以激励和促进该国数字基础设施的使用,特别是为国外的服务接受者提供数据托管服务。
2.支持未来云服务行业活动的电力管理计划。
3.明确责任范围相关问题的计划,包括倡导有关私营部门服务提供商在政府云服务发展中发挥作用,如果该计划被通过,投资委员办公室将会提交至经济形势管理中心会议进行审议。
除此之外,会议还同意泰国数字经济和社会委员会提出的,技术企业和初创企业投资促进措施。会议授权泰国数字经济与社会委员会与财政部和相关机构就监管问题进行讨论,重点是创建一个适合促进数字经济投资的生态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