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党拟定修宪6项主张

本报讯(南云编译)4月15日,民主党发言人拉眉透露,民主党拟定的修宪草案共6项,其中主要内容包括恢复2007年选举制度,总理必须为民代,且须由政党提名,取消上议员参与选举总理等内容。该草案将先递交泰自豪党和泰国家发展党审议,之后再正式提交国会审议。

这部被称为3执政党版本的修宪草案由民主党起草,再送其它两党讨论。拉眉介绍,6项修宪主张中,第一项为修订宪法第4条有关司法程序权利、土地保障权利、消费权利以及社区权利等公民权利的规定;第二项为有关选举制度的条款,草案提议恢复原2007版本宪法,规定民会由400名分区民代和100名名单民代组成,选举投票时同时投两张票。

拉眉介绍,第三项涉及总理的选举问题,将提议修订宪法中的3项条款,即第88条,规定每个政党提名3位总理候选人,但在第二款中又注明也可以不提名候选人。此次提案中将要求删除第二款的规定,让所有政党都必须提交总理候选人名单,让民众有更多可选的余地;第159条有关总理的任命,将增加提名总理供国会投票选举的提名人只能是民代;删除第272条款有关上议员可以参与选举总理的权力。

第四项则是修订宪法第256条款中有关修宪程序的规定,将使用此前已经通过国会二读的内容,即国会五分之三表决即可通过宪法修正案,同时删除其中有关必须要三分之一上议员赞成的规定。

第五项涉及国家预防与打击贪腐委员会在调查相关人员违反职业道德方面的规定,建议修改宪法第236、237两条款。其中规定国会主席在收到不低于五分之一议员联名要求后,进行初步审议认为有足够理由后,将案件移交大理院,并成立独立调查委员会调查。修改未接到联名要求后作为中间人直接移交案件,不用进行初步审议。

第六项为修订有关权力向地方下放的规定,按照民主党前民代塔温的建议,增加2条款,并修订第249-254条款。规定地方行政机构负责人完全来自民选,以实现向地方分权。

“上述修宪意见将递交给此前决议共同提交修宪草案的两友党讨论,看是否有需要修改或增补的地方。民主党现在只有51名民代,有必要争取来自其它执政党的支持,以达到法定100席位的人数联名提交修宪提案。”拉眉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