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庭受理5名前“黄衫军”首领民代资格案

本报讯(南云编译) 宪法法庭7日对外公告,宪庭已经受理中选会提交的要求对被刑事法庭判刑的普提蓬、纳塔蓬、塔翁、伊萨拉、春蓬等5名前“黄衫军”首领民代是否失去民代资格案进行审理,并下令上述5人暂停民代职务。但宪庭没有受理有关裁定其中3人是否失去内阁部长职务的请求。

据悉,巴差叻力量党名单民代普提蓬(数字经济与社会部长)、纳塔蓬(教育部长),民主党宋卡府第6区民代塔翁(交通部助理部长),民主党名单民代伊萨拉,民主党春蓬府第1区民代春蓬等5人均为前“黄衫军”示威首领。5人于年初因领导2014年示威活动中的违法行为而被刑事法庭判处有期徒刑。中选会因此向宪庭申请,要求依据宪法第101(6)条款,第98(4)、(6)条款,裁定上述5人的民代身份和内阁部长任职资格。

宪庭受理了中选会的案件,并依法下令5人暂停行使民代职务。宪庭认为,中选会的诉状及所提交的材料证明,刑事法庭判处5人有期徒刑,5人也被法院批准羁押,春蓬、纳塔蓬等还被剥夺政治权力5年,因此这些证据足以证明申诉状中的情况属实,所以下令上述5人暂停民代职务,直至法庭作出裁决。宪庭并向中选会和民会议长进行通报。

但与此同时,宪庭没有受理中选会有关裁定数字经济与社会部长普提蓬、教育部长纳塔蓬,交通部助理部长塔翁是否失去内阁职务的诉求。宪庭给出的理由是今年3月22日,皇上陛下御令中已经说明3人已经失去内阁部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