娜丽蒙:民会肃贪小组无权质询总理
本报讯 国务院发言人娜丽蒙表示,民会预防与打击贪腐小组委员会无权就宣誓词不完整问题对巴育总理提出质询。目前政府已经完全具备执政权力。另外,提交2020财年政府预算案审议问题可以派遣代表前往接受问询,但希望小组委员会能遵守法律赋予的权力行事。
娜丽蒙表示,民会打击贪腐小组委员会此前曾要求巴育总理就宣誓词不完整问题、提交2020财年政府预算案问题接受问询。巴育总理已提交相关问题的书面说明,并授权国防部助理部长猜昌于13日作为代表接受问询。巴育总理在书面说明中表示,对宣誓词不完整案的质询,应遵守宪法第129条第2款,该条款规定“对活动、事实真相的调查、研究,应该在国会职责及权力范围内。”
“此问题中的事实是,宪法法庭于9月11日作出不受理国家督察员提出的‘巴育总理宣誓词不完整’指控的决定,并说明该问题不受任何依宪法成立的机构监督。宪法法庭通过一致决议,不受理案件,可以说明此问题不受民会及小组委员会的监督。因此小组委员会无权就此要求巴育总理接受问询。”娜丽蒙说。
对于“由于没有完整宣誓,内阁无权提交2020财年政府预算报告”的问题,娜丽蒙表示,内阁已经按照宪法第161条规定完成御前宣誓,此问题也于9月18日在民会内作过解释,该次的解释说明可以代表今天的解释,政府方面不会再作进一步的解释。而且2020财年政府预算也已经通过民会一读审议,并成立了相应的审议工作小组。
“目前政府预算草案已有民会小组在审议,所以该项法案已经完全纳入立法程序,民代或小组委员会已无任何理由来拖延此预算案的审议或导致预算审议停止,除非由宪法法庭作出裁定,认为提出预算草案违反宪法或法律的规定。”娜丽蒙说。
国务院发言人还透露,巴育总理在说明材料中表示,按照民会议事法规定,民会打击贪腐小组委员会的职责在于“从事与肃贪事务有关的活动,调查事实真相、研究与预防及打击贪腐相关的问题。”巴育总理认为,提交2020财年预算法案一事上,小组委员会并没有指明有何事项与贪腐有关,属于肃贪小组委员会需要监督的职责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