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有人在你看不见的地方,对你的孩子下手。

孩子是最受保护的对象之一,从他们呱呱落地到蹒跚学步,父母注入了数不尽的心血,在父母的百般呵护之下,她们茁壮成长……他们,承载着一代又一代人的希望。

然而,在世界上有光明的地方就有黑暗,在这片黑暗中,总有这么一群人用充斥着欲望和暴力的眼神看向这群天真无邪的孩子。

这群人有一个统一的名字:恋童癖者。

近年来,恋童癖性侵儿童的新闻屡见不鲜,尽管我们不愿意去相信,但是恋童癖可能真的近在咫尺!

日前,曼谷某校的一名男老师(44岁)以借学生B(化名,11岁)的手机为由,乘B解锁之时将手伸入女学生的衬衣里摸胸,将这名女学生被吓得当场逃离。

大约5分钟后,这名男老师又将女学生叫到自己身边,将手伸向女学生的生殖器官处,更令人恶心的是,他还解开自己的裤子让女学生抚摸他的性器官……事后还在手机上留言:禁止将此事告知他人!

本以为被变态老师盯上的女学生B已是不幸,可谁料本班之中就有6名女学生惨遭这名老师的“魔爪”。

去年2月,一名就读于龙仔厝府某中学的初一年级女生,无故被扣上违反学校规章制度的“罪名”,也因此被她的管理教师(40岁)叫到办公室接受批评,最后被老师猥亵并施以强奸。

同年6月,胶拉信府某中学举办迎新活动,一名初二年级的女学生身体不适,“慈祥”的民间艺术男老师(55岁)以将其带回宿舍休息为由对其实施强奸,完事后威胁女学生不得外泄消息。

这样的新闻让人悲愤交加,不忍直视,但无法否认的是,这群人一直存在,一直蠢蠢欲动地以各种让常人防不胜防的方式将“毒手”伸向无辜的儿童。

在形形色色的罪犯当中,人们最鄙视、最厌恶的就是强奸犯;其中,又以那些强奸儿童者,最为人不齿……

今年5月,泰国公报网站公布《刑法》第277条最新修订条例:

与15周岁以下未成年发生性关系,无论是否自愿,将会判处5—20年有期徒刑,罚款10万—40万泰铢(约2万—8万人民币);若年龄未满13周岁,则处以7—20年有期徒刑,罚款14万—40万泰铢(约3—8万人民币)或无期徒刑;强奸致他人造成重大伤害或死亡等情节严重者将被判处死刑;在强奸过程中拍照、录像或录音者,将在已判处的刑罚基础上加刑三分之一。

在愤怒的公众看来,这群人就算是千刀万剐都不足以弥补他们犯下的罪孽……

7

而令人遗憾的是,不论我们多么努力,这个世界的恶都不会完全消除。但是即便如此,我们依然应该拼尽全力,为孩子筑起一道围墙。

现实生活中,除了相信法律,还要未雨绸缪,减少孩子遭受侵害,当事件未发生时,家长应提前预防,不容忽视儿童的自我保护意识和性教育知识,如果你嫌性教育太早,坏人永远不会嫌你孩子太小!

信息来源:https://www.sanook.com/news/7924206/

https://mp.weixin.qq.com/s/YCyIyVNSPzRO6bVYYSIG4Q

https://mp.weixin.qq.com/s/E9XgZC7Wu63AfU_p2g53p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