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凶杀人!为泰党民代纳瓦被法院判处死刑
九月 24, 2019
9月24日,孔敬府基层法院对纳瓦涉嫌雇凶杀害前孔敬府管理机构常务次长案进行宣判,判处为泰党孔敬府第7选区民代纳瓦死刑,并须赔偿死者家属用于死者的丧葬费用30万铢。
此案发生于2013年5月3日,该府管理机构常务次长素察在家门口被一伙歹徒开枪打死。之后,经调查起诉,第4区上诉法庭宣布判处本案凶手孔敬府侬叻警局副局长颂吉死刑,同案的另外4人包括1名警察和3名平民,由于主动交代案情,并对本案侦破带来帮助,最终获刑终身监禁。
之后,警方根据供词加强对开枪杀人案背后的主使者进行调查,并对为泰党孔敬府民代纳瓦进行立案。最终,孔敬府机场法院于24日对纳瓦作出上述判决。
地方警署第四区刑事调查科科长派洛警少将当天到庭听取了法院的判决。他表示,法院听取了原告方的证人证词,并调取了电话通信记录等物证,而被告方的辩词没有被法院采信。最终,法庭认定被告犯罪事实确凿,判定有罪。目前被告正在申请保释中。
纳瓦是为泰党孔敬府第7选区民代。反对党派总召集人、为泰党民代素廷表示,此案虽然基层法院已经宣判,但案件尚未到达终审判决,纳瓦任然有权行使民代权力。如果纳瓦不使用民代特权或法院不批准保释,则最终影响到的只是纳瓦个人,不会对为泰党和反对党派带来影响。
案件宣判当天,死者女儿缇迪雅妮到场听判,但没有接受记者采访。孔敬府前来听取宣判的公务员则表示对判决结果表示满意,最终让谋杀案背后主使得以绳之以法。(编译:Supa/信息来源:mco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