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会启动质询总理宣誓词不完整案
巴育总理宣誓词不完整案,国会不投票质询会议正式举行。民会议长乃川表示,宪法法庭对此案发出的是不受理案件通知,并非裁决意见,因此两者并不关联。当天的质询会议依据宪法规定可以正常举行。
本报讯 9月18日,巴育总理宣誓词不完整案国会不投票质询会议正式举行。反对党派领袖颂蓬率先发言,之后,反对党派民代陆续发言,均要求巴育辞去总理职务以示对御前宣誓不完整事件负责。截止发稿时,国会质询辩论仍在进行中。
会议于当天早上9时45分开始,巴差叻力量党民代最先提出由于宪法法庭已经宣布不受理宣誓词不完整案,因此当天的国会质询不应举行。对此,民会议长乃川表示,宪法法庭对此案发出的是不受理案件通知,并非裁决意见,因此两者并不关联。当天的质询会议依据宪法规定可以正常举行。
之后,反对党派领袖颂蓬率先发言。颂蓬指出,巴育总理在率领内阁成员于7月16日在御前宣誓时,没有按照宪法第161条规定的宣誓词宣读,缺了“将维护并遵守泰国宪法的所有规定”依据,并自行加了依据“直到永远”,这是违反宪法的行为。因为宪法第5条规定“宪法是国家的最高法律,一切违反宪法的法律规定,行为不能违反宪法规定”。另外,御前宣誓是一种神圣的誓愿行为,不能随便使用言辞。
颂蓬并列举了现任副总理威萨努的著作为引证,威萨努副总理的政治著作《政治幕帘之后》一书中明确写到,未宣读宣誓词的阁员不能履行职责,并指出宣誓词必须遵守法律规定,不能增加也不能减少。书中还说,总理是带头宣誓之人,所以重要的在于总理,不能出错。宣誓词由国务院秘书长办公室打印在硬纸板上,让总理带头宣读,以防出错要走上法庭。
他质问总理,御前宣誓漏掉的是宣誓词中很重要的内容,总理曾多次在御前宣誓,此次却故意为之。这不是国务院秘书长办公室的错。所以想要问总理是不是故意不想按照宪法规定来讲,这样的错误总理要怎样承担责任。在预算案问题上,颂蓬指出,总理的国会发表施政纲领中,多项重要项目中都没有注明预算使用规划。
之后,为泰党民代春拉喃在发言中给巴育提出两个解决问题的建议,其一,巴育总理立即调整全部内阁成员,再次进行御前宣誓就职;其二,巴育自己辞职,也可以进入重新宣誓就职程序。他表示,两个途径都可行,但必须立即进行,以免政府出现信任危机。
新未来党秘书长比亚布则向巴育总理及威萨努总理提出4个问题,要求巴育作答。1.巴育不按照国务院秘书长办公室打印的宣誓词来宣誓,而是掏出自己准备的宣誓词来宣誓,是否说明巴育变更宣誓词是故意为之;2.如果有内阁成员辞职,巴育再带领内阁前往宣誓就职时,要按照哪种句子宣誓;3.质问威萨努副总理,如果巴育总理或其他内阁部长宣誓词不完整,是否可以任职;4.威萨努副总理在国务院任职超过10年,曾见过哪个总理宣誓不完整吗?
最后,他要求巴育总理奏请陛下再次宣誓就职,而过去已经做出的内阁决定,重新审议并作出决议,以解决目前遇到的危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