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灾损失超150亿铢 内阁批准304亿铢救灾
详细救助标准出台 确保33万8391户受灾户得到及时援助 帮助受灾群众尽快恢复正常生活
本报讯(小朱编译)在9月17日的内阁会议上,针对北部和东北部一些地区遭受的洪水破坏情况进行了深入讨论。据初步调查,31个府的企业和旅游业因此遭受的损失总计已超过150亿泰铢。同时,关于人们房屋的损害情况,目前仍在调查中,预计向内阁报告的损害价值将会有大幅增加。
内阁从洪水损失预估中得知,此次损失将比以往几年更为严重,因为人们居住的地区发生了大量洪水。为此,内阁决定进行持续评估和监测损害情况。
内政部发言人黛素丽在会上表示,内阁会议已决定批准紧急或必要储备金清单中央预算,金额为304.5519亿泰铢,用于向2024年雨季洪水灾民提供援助。这笔预算将由内政部防灾减灾厅接收,并通过政府储蓄银行采取措施向灾民提供援助。银行将继续通过PromptPay系统直接向符合条件的受害者提供援助。
关于支付救助金的标准,黛素丽明确指出,必须是2024年雨季期间(从2024年5月20日开始)发生的洪水灾害,包括山洪暴发、洪水泛滥、河岸水域泛滥以及影响正常生活的排水问题。受灾住所必须是经常居住的房屋,且位于57个已宣布为受灾地区或宣布为灾民紧急援助地区的府内。
在条件方面,受灾户必须是已宣布为受灾地区和/或宣布为灾民紧急援助地区的经常居住地居民,并具有当地政府组织颁发的灾民证明。同时,受灾情况需通过各受灾地区的村委会、府救灾委员会核查并确认。对于多次受灾的情况,仅接受一次救助。
黛素丽还详细介绍了援助金的支付标准:常住地在洪水淹没地区连续1天(24小时)以上但不超过7天的,或财产受损、常住地被淹超过7天但不超过30天的,每户将给予5000泰铢的援助;住所在洪水淹没地区连续超过30天但不超过60天的,每户将给予7000泰铢的援助;如果住所在洪水淹没地区连续60天以上的,每户将给予9000泰铢的援助。
此次援助金的支付将使57个府的受灾地区、公布的受灾地区以及公布的灾民紧急援助地区的共338391户受灾户获得全面的帮助,并能够快速恢复正常生活。